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6-04-27 23:11:13

宁波是中国有名的文化城,也是浙江三大经济中心之一,所以这里房价自然也不便宜。而在现在生活压力条件这么大,经济适用房也自然成为了新“房奴”专注的焦点。每年每个地区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数量有限,所以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购买的资格,它有一定的申请条件,在宁波这个地方也不例外,下面我们就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内容来具体了解一下:

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已婚家庭或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上 (含)的单身居民

2、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3、上年度人均年收入 (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4、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5、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军队转业、复退军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上一条件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